关于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使用帐号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0-01-05 发布人:bysee 浏览次数:7002次
尊敬的客户:
丹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法定检验机构,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授权机构,中心
开展一切工作的法律责任由丹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根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财务规定,
法定检验机构才具有银行开户的资格。为此,客户与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产生的检验等费
用,直接汇入丹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即可,特此说明,谢谢!
收款单位:丹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帐号:1104021009200140068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丹阳市支行
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