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驻深圳办事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9 发布人:bysee 浏览次数:8126次
各眼镜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
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立足于服务眼镜行业及生产企业的发展,坚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以科学公正的工作质量为核心,真诚、周全、及时为社会和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服务。中心为满足眼镜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方便快捷的向深圳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决定设立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驻深圳办事处。
注:为便于业务联系,现将中心驻深圳办事处信息公布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四联伟群路25号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杨 刚
手 机:13928457178
电 话:0755-28622228
传 真:0755-28622238
特此通知!
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