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眼镜中心关于检验报告查伪事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2-03-02 发布人:bysee 浏览次数:8278
     为推动社会稳定与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权益,本中心特作如下声明:
     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于2006年7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成立,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其开展的项目均通过了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ILAC-MRA/CNAS国际互认联合标识,是获得国际互认的权威眼镜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评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所出具的一种客观书面证明,对保障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针对客户反映市场上存在伪造本中心检验报告的非法现象,本中心经调查,确实有一些中小企业向自身客户提供伪造的中心检验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1、企业擅自更改原检验报告中基本信息,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等重要产品信息,为不同批次或不同产品伪造检验报告。
     2、企业擅自更改原检验报告中生产企业、委托企业、申请日期、签发日期等信息,为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伪造检验报告。
     3、检验报告复印件中未重新加盖红章(检验业务专用章或公章),本中心视为无效检验报告。
     伪造的检验报告给正常市场经营和经济环境带来不利因素,严重损害生产商、经销商利益,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给社会造成危害。中心欢迎广大客户和消费者反馈报告信息,包括报告质量,服务质量,真伪查询情况等,并将对反映伪造报告情况属实的个人或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对于伪造检验报告的相关企业,中心将经查实后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中心针对上述情况,特在中心网站上开发检验报告查询功能,可适时查询检验报告的真伪信息。凡我中心出具正规检验报告都可被检索查实。具体查证方法请见附文。
 
附文: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查证方法
 
 
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2-3-1
 
 
 
附文:
              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查证方法
 
方法一:网站信息检索查证
1、登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cnotc.org ,点击“报告查询”,适时查询检验报告的真伪信息。
2、在报告查询页面上,先输入检验报告信息,如检验报告编号(检验号)、公司名称等信息,再点击“查询”。
例如输入:“检验号:(2012)委送 字 眼镜类 0012号”及“公司名称:上海平凡眼镜有限公司”信息,点击查询,出现相关信息。
3、仔细核对检验报告中“报告编号、委托(受检)单位/任务来源、产品名称、品牌名称、规格、报告结论、申请日期、签发日期”等信息是否一致,如不相符合,即为伪造报告,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方法二:咨询查证
欢迎广大客户及消费者致电咨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咨询查证报告真伪信息。
电话号码:0511-86985058、0511-86985006
电子邮件:dyzjs001@yahoo.com.cn
邮寄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迎春路301号,
          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刘红军  0511-86985006 。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1528号